济南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山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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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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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各市属企业:
现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鲁国资监督字〔2023〕1 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 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研究通知精神。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 市属企业扎实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 成果。但也要看到,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对责任追究工作认识不到 位、集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知对中 央企业、省属企业如何做好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 企业认真学习研究通知精神, 深化对责任追究工作的认识,做好 贯彻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各企业要在前期工作基 础上,对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要求,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 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制机制。新成立企业、新并购企业要 按照“各级次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工作要 求, 2023 年 6 月底前形成各级次企业全覆盖的责任追究工作体 系。各企业对新设立或投资并购的子企业,特别是混改企业, 要 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 建立工作制度机制, 确保责任追究 工作体系“无死角”“全覆盖”。
三、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线索。 各企业要紧盯违规投资、违规 借款、违规担保、高风险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违规问题易发 高发领域,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线索, 依法依规追究有 关人员责任。尤其是国资委移交的违规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 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在线索查处过程中,对 发现的涉嫌利益输送、化公为私等腐败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要及 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增强责任追究工作的震慑力。
四、强化监督力量协同贯通。 责任追究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 工作, 各企业要强化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法务等内部 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开展, 切实发挥监督 效能。要强化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专项检查的成果运用工作, 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核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提 高企业发展质量。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追究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 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自身规模体量、 行业特点等情况,配备相适应的工作力量,配强人员、保障经费。 责任追究工作人员要以本领高强为目标, 认真研究国资委印发的 责任追究制度文件,不断提升责任追究工作能力水平, 既要敢追 责,又要善追责。国资委将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人才库,强化 人员培训,为市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深入开展做好人才保障。
附件:山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 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国资委
2023 年 5 月 30
山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 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发监责〔2023〕10 号 ) 转发给 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责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实。各企业 要在前期初步建立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基础上,对照国企改革 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查找短板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制机制,将责任追究工作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要防止制度 “空转”,切 实抓好工作落实,对 “零报告”“零查处”的权属企业,要加大 指导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对新投资设立或并购的企业,特别 是混改企业,要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建立完善制度机 制,确保全面覆盖。
二、聚焦重点关键,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各企业 要紧盯违规投资、违规借款、违规担保、高风险业务、混合所 有制改革等违规问题易发高发领域,聚焦重大诉讼、重大损失 及损失风险、大额减值或重大亏损,用好巡视巡察、审计及专 项检查等工作成果,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 用好用活督办或提级查办工作机制,重点关注有问题反映,但 “零报告、零移交、零追责”的权属企业,对其重大违规问题 要提级查办,并严肃追究漏报、瞒报或隐匿不查的责任。对“靠 企吃企”专项整治、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亏损治理等相关工作 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及时移交、 核查、追责,在追究纪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违规经营投资 责任。
三、强化协同贯通,发挥责任追究工作效能。各企业要健 全完善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法务 等监督力量有效贯通的大监督体系,注重加强责任追究与企业 内部其他监督力量的信息报送、资源共享、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实现监督与问责的同频共振,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要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规范管理结合贯通起 来,更好发挥责任追究 “防未病”作用,持续健全以追责促发 展的长效机制,对监督追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风险, 提出改进提升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标本兼治,把追责成 果转化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监管效能。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责任追究能力水平。违规责任追 究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专 业能力精、敢担当有干劲的责任追究工作队伍。各企业要切实 拿出有力措施,配备与企业规模体量、所处行业特点、集团管 控需要、 问题发生频次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工作力量,落实编 制、配强人员、保障经费,切实保障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开展。 要建立本企业专兼职责任追究工作人才库,加大责任追究工作 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其参加相关外部培训创造条件, 提高监督追责能力水平,为责任追究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本企业责任追究工 作落实落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照通知要求,研究提出 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省国资委将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评估。
山东省国资委
2023 年 4 月 26 日
济南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山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市属企业:
现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鲁国资监督字〔2023〕1 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 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研究通知精神。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 市属企业扎实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 成果。但也要看到,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对责任追究工作认识不到 位、集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知对中 央企业、省属企业如何做好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 企业认真学习研究通知精神, 深化对责任追究工作的认识,做好 贯彻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各企业要在前期工作基 础上,对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要求,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 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制机制。新成立企业、新并购企业要 按照“各级次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工作要 求, 2023 年 6 月底前形成各级次企业全覆盖的责任追究工作体 系。各企业对新设立或投资并购的子企业,特别是混改企业, 要 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 建立工作制度机制, 确保责任追究 工作体系“无死角”“全覆盖”。
三、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线索。 各企业要紧盯违规投资、违规 借款、违规担保、高风险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违规问题易发 高发领域,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线索, 依法依规追究有 关人员责任。尤其是国资委移交的违规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 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在线索查处过程中,对 发现的涉嫌利益输送、化公为私等腐败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要及 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增强责任追究工作的震慑力。
四、强化监督力量协同贯通。 责任追究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 工作, 各企业要强化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法务等内部 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开展, 切实发挥监督 效能。要强化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专项检查的成果运用工作, 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核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提 高企业发展质量。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追究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 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自身规模体量、 行业特点等情况,配备相适应的工作力量,配强人员、保障经费。 责任追究工作人员要以本领高强为目标, 认真研究国资委印发的 责任追究制度文件,不断提升责任追究工作能力水平, 既要敢追 责,又要善追责。国资委将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人才库,强化 人员培训,为市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深入开展做好人才保障。
附件:山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 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国资委
2023 年 5 月 30
山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 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发监责〔2023〕10 号 ) 转发给 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责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实。各企业 要在前期初步建立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基础上,对照国企改革 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查找短板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制机制,将责任追究工作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要防止制度 “空转”,切 实抓好工作落实,对 “零报告”“零查处”的权属企业,要加大 指导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对新投资设立或并购的企业,特别 是混改企业,要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建立完善制度机 制,确保全面覆盖。
二、聚焦重点关键,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各企业 要紧盯违规投资、违规借款、违规担保、高风险业务、混合所 有制改革等违规问题易发高发领域,聚焦重大诉讼、重大损失 及损失风险、大额减值或重大亏损,用好巡视巡察、审计及专 项检查等工作成果,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 用好用活督办或提级查办工作机制,重点关注有问题反映,但 “零报告、零移交、零追责”的权属企业,对其重大违规问题 要提级查办,并严肃追究漏报、瞒报或隐匿不查的责任。对“靠 企吃企”专项整治、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亏损治理等相关工作 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及时移交、 核查、追责,在追究纪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违规经营投资 责任。
三、强化协同贯通,发挥责任追究工作效能。各企业要健 全完善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法务 等监督力量有效贯通的大监督体系,注重加强责任追究与企业 内部其他监督力量的信息报送、资源共享、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实现监督与问责的同频共振,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要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规范管理结合贯通起 来,更好发挥责任追究 “防未病”作用,持续健全以追责促发 展的长效机制,对监督追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风险, 提出改进提升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标本兼治,把追责成 果转化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监管效能。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责任追究能力水平。违规责任追 究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专 业能力精、敢担当有干劲的责任追究工作队伍。各企业要切实 拿出有力措施,配备与企业规模体量、所处行业特点、集团管 控需要、 问题发生频次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工作力量,落实编 制、配强人员、保障经费,切实保障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开展。 要建立本企业专兼职责任追究工作人才库,加大责任追究工作 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其参加相关外部培训创造条件, 提高监督追责能力水平,为责任追究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本企业责任追究工 作落实落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照通知要求,研究提出 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省国资委将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评估。
山东省国资委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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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属企业:
现将《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鲁国资监督字〔2023〕1 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 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研究通知精神。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 市属企业扎实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 成果。但也要看到,部分企业仍然存在对责任追究工作认识不到 位、集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知对中 央企业、省属企业如何做好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 企业认真学习研究通知精神, 深化对责任追究工作的认识,做好 贯彻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各企业要在前期工作基 础上,对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要求,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 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制机制。新成立企业、新并购企业要 按照“各级次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工作要 求, 2023 年 6 月底前形成各级次企业全覆盖的责任追究工作体 系。各企业对新设立或投资并购的子企业,特别是混改企业, 要 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 建立工作制度机制, 确保责任追究 工作体系“无死角”“全覆盖”。
三、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线索。 各企业要紧盯违规投资、违规 借款、违规担保、高风险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违规问题易发 高发领域,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线索, 依法依规追究有 关人员责任。尤其是国资委移交的违规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 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在线索查处过程中,对 发现的涉嫌利益输送、化公为私等腐败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要及 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增强责任追究工作的震慑力。
四、强化监督力量协同贯通。 责任追究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 工作, 各企业要强化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法务等内部 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开展, 切实发挥监督 效能。要强化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专项检查的成果运用工作, 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核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提 高企业发展质量。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追究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 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自身规模体量、 行业特点等情况,配备相适应的工作力量,配强人员、保障经费。 责任追究工作人员要以本领高强为目标, 认真研究国资委印发的 责任追究制度文件,不断提升责任追究工作能力水平, 既要敢追 责,又要善追责。国资委将探索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人才库,强化 人员培训,为市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深入开展做好人才保障。
附件:山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 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国资委
2023 年 5 月 30
山东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 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发监责〔2023〕10 号 ) 转发给 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责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实。各企业 要在前期初步建立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基础上,对照国企改革 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查找短板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制机制,将责任追究工作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要防止制度 “空转”,切 实抓好工作落实,对 “零报告”“零查处”的权属企业,要加大 指导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对新投资设立或并购的企业,特别 是混改企业,要同步明确责任追究职责主体,建立完善制度机 制,确保全面覆盖。
二、聚焦重点关键,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各企业 要紧盯违规投资、违规借款、违规担保、高风险业务、混合所 有制改革等违规问题易发高发领域,聚焦重大诉讼、重大损失 及损失风险、大额减值或重大亏损,用好巡视巡察、审计及专 项检查等工作成果,主动发现并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 用好用活督办或提级查办工作机制,重点关注有问题反映,但 “零报告、零移交、零追责”的权属企业,对其重大违规问题 要提级查办,并严肃追究漏报、瞒报或隐匿不查的责任。对“靠 企吃企”专项整治、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亏损治理等相关工作 中发现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及时移交、 核查、追责,在追究纪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违规经营投资 责任。
三、强化协同贯通,发挥责任追究工作效能。各企业要健 全完善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法务 等监督力量有效贯通的大监督体系,注重加强责任追究与企业 内部其他监督力量的信息报送、资源共享、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实现监督与问责的同频共振,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要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规范管理结合贯通起 来,更好发挥责任追究 “防未病”作用,持续健全以追责促发 展的长效机制,对监督追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风险, 提出改进提升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标本兼治,把追责成 果转化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监管效能。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责任追究能力水平。违规责任追 究政策性、专业性强,需要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强、专 业能力精、敢担当有干劲的责任追究工作队伍。各企业要切实 拿出有力措施,配备与企业规模体量、所处行业特点、集团管 控需要、 问题发生频次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工作力量,落实编 制、配强人员、保障经费,切实保障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开展。 要建立本企业专兼职责任追究工作人才库,加大责任追究工作 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其参加相关外部培训创造条件, 提高监督追责能力水平,为责任追究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本企业责任追究工 作落实落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照通知要求,研究提出 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省国资委将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评估。
山东省国资委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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