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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齐鲁财金集团党建融入公司治理建设科学高效公司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两个“一以贯之”为国企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年以来,齐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面对经济下行及集团存量业务整合双重压力,深刻把握两个“一以贯之”根本方向及上级关于新时期加强国企党建的要求,紧紧抓住党建这个“牛鼻子”,从修改完善公司章程、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入手,牵引集团战略、目标、管理、业务、机制等系列变革与重构。   新公司章程明确:要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大经营管理必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集团章程,集团党委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经理层双向交叉任职。外聘五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规划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党委会、董事会、总办会职责边界,建立“三会”分级决策事项清单。   目前集团各自治理主体正按照既定程序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转,搭建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为集团依法依规决策,加快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集团督查室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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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项目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项目承销商选聘项目(项目编号:HYHA2024-2744)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本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项目承销商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HYHA2024-2744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项目承销商选聘项目,包含债券申报发行过程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协助招标人协调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短期融资券申报材料制作、报批、发行及后续管理工作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选聘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如果投标人为银行主体,需要为总行或总行授权的地方一级分行;如投标人为非银行主体,则应当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担过同类型债券发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亿元的类似业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家。   四、信息填报   1、信息填报时间:2024年9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信息填报方式:   第一步:投标人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录入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网站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41427P4wB,投标人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第二步: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扫描为1个PDF文档发送至chaizhenhua@sdhyha.com邮箱(备注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③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如果投标人为银行主体,需要为总行或总行授权的地方一级分行;如投标人为非银行主体,则应当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承销业务资格证明材料;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   ⑤符合资格要求的财务报表;   ⑥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   ⑧招标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   开户单位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市东支行       账 号:239012697057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为准。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www.jncq.com)、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qlcjjt.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东路3799号高铁黄金广场   联系人:亓雪   联系电话:1396342685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栋26/27层   联系人:柴振华、黄泽春   联系电话:0531-81956603、826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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