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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 分类: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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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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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关键环节,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企业实现科学发展至关重要。
  (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国有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体现。民主集中制是党重要的组织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仅能够集中各方智慧,避免决策失误,而且能够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决策行为,防止独断专行。同时,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决策执行力。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既是企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体现。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既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课题,也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用制度管权,防止权力滥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按制度办事,防止权力失控;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和义务,靠制度管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依法决策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相一致、相统一、相结合,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决策规范,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集体决策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会议研究、集体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民主决策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科学决策原则。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中,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决策规律,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讲求决策质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和程序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应当履行以下程序:第一,可行性研究。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特别应对决策风险进行全面评价。提交议案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要对议案进行详实说明,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决策失误。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第二,征求各方意见。对专业性较强或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和职工群众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党组织参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应参与企业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第四,集体研究决策。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通过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应当履行以下程序:第一,确定人选。通过组织选拔、董事长(总经理)提名、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或其他方式确定人选。第二,组织考察。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征求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干部人选不得上会研究。第三,集体研究决定。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班子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第四,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任前公示等各项人事工作制度。
  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四、正确处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要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一方面,既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又要防止出现名为集体决策、实则无人负责的现象;另一方面,既要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又要发挥主要负责人在决策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民主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不得独断专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总经理(总裁),必须带头遵守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议事的程序,进行正确集中,作出科学决断;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加强沟通,尊重和支持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
  (二)正确处理好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党委会、董事会要按照各自职能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不能以党政联席会代替董事会,也不能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党委会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就党委会决策事项和参与决策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集体负责;董事会以及经董事会授权的经理班子要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在决策中,既要保证企业党组织维护和支持董事会的决策权,又要保证党组织的意见在企业决策中得到尊重和体现。
  (三)正确处理好履行制度与提高效率的关系。企业各决策主体要在严格履行决策制度的基础上,优化决策程序,整合决策资源,把握决策时机,着力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确认。
  五、切实落实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主体地位
  (一)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各国有企业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尽快制定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细化决策内容,完善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企业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各企业制定的实施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查批准。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国有企业要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契机,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切实加强董事会建设,健全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未能建立董事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的,要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确保总经理充分履行决策职能。要注意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探索完善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的方式和途径,切实发挥监事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决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科学合理界定各决策主体的职能定位、职责范围和管理边界,使党委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以及经董事会授权的经理班子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定位准确、职责清楚、边界清晰,相互之间有机统一、互为补充。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决策考核评价制度、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决策情况适当公开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决策主体议事范围、程序和形式,使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有章可循。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组织纳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使之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党组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政治核心作用。各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把党组织决策的内容具体化,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决策前,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应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党委会应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决策时,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各项决策顺利实施。如发现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可能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时,要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不断提高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能力与水平,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工作规则和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关键在领导班子。各国有企业要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要把企业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力和执行力,同时,正确处理个人负责和集体负责的关系,加大决策失误追究力度,切实落实决策责任。
  (六)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等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能,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概要描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关键环节,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企业实现科学发展至关重要。
  (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国有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体现。民主集中制是党重要的组织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仅能够集中各方智慧,避免决策失误,而且能够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决策行为,防止独断专行。同时,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决策执行力。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既是企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体现。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既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课题,也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用制度管权,防止权力滥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按制度办事,防止权力失控;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和义务,靠制度管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依法决策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相一致、相统一、相结合,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决策规范,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集体决策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会议研究、集体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民主决策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科学决策原则。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中,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决策规律,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讲求决策质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和程序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应当履行以下程序:第一,可行性研究。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特别应对决策风险进行全面评价。提交议案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要对议案进行详实说明,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决策失误。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第二,征求各方意见。对专业性较强或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和职工群众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党组织参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应参与企业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第四,集体研究决策。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通过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应当履行以下程序:第一,确定人选。通过组织选拔、董事长(总经理)提名、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或其他方式确定人选。第二,组织考察。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征求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干部人选不得上会研究。第三,集体研究决定。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班子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第四,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任前公示等各项人事工作制度。
  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四、正确处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要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一方面,既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又要防止出现名为集体决策、实则无人负责的现象;另一方面,既要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又要发挥主要负责人在决策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民主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不得独断专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总经理(总裁),必须带头遵守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议事的程序,进行正确集中,作出科学决断;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加强沟通,尊重和支持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
  (二)正确处理好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党委会、董事会要按照各自职能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不能以党政联席会代替董事会,也不能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党委会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就党委会决策事项和参与决策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集体负责;董事会以及经董事会授权的经理班子要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在决策中,既要保证企业党组织维护和支持董事会的决策权,又要保证党组织的意见在企业决策中得到尊重和体现。
  (三)正确处理好履行制度与提高效率的关系。企业各决策主体要在严格履行决策制度的基础上,优化决策程序,整合决策资源,把握决策时机,着力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确认。
  五、切实落实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主体地位
  (一)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各国有企业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尽快制定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细化决策内容,完善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企业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各企业制定的实施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查批准。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国有企业要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契机,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切实加强董事会建设,健全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未能建立董事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的,要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确保总经理充分履行决策职能。要注意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探索完善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的方式和途径,切实发挥监事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决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科学合理界定各决策主体的职能定位、职责范围和管理边界,使党委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以及经董事会授权的经理班子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定位准确、职责清楚、边界清晰,相互之间有机统一、互为补充。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决策考核评价制度、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决策情况适当公开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决策主体议事范围、程序和形式,使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有章可循。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组织纳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使之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党组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政治核心作用。各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把党组织决策的内容具体化,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决策前,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应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党委会应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决策时,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各项决策顺利实施。如发现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可能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时,要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不断提高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能力与水平,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工作规则和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关键在领导班子。各国有企业要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要把企业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力和执行力,同时,正确处理个人负责和集体负责的关系,加大决策失误追究力度,切实落实决策责任。
  (六)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等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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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关键环节,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企业实现科学发展至关重要。
  (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国有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体现。民主集中制是党重要的组织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仅能够集中各方智慧,避免决策失误,而且能够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决策行为,防止独断专行。同时,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决策执行力。因此,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既是企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企业决策中的重要体现。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既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课题,也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用制度管权,防止权力滥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的方式和程序,按制度办事,防止权力失控;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和义务,靠制度管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依法决策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相一致、相统一、相结合,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决策规范,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集体决策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会议研究、集体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民主决策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科学决策原则。在“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中,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决策规律,统筹各方因素、科学分析判断、防范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讲求决策质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和程序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应当履行以下程序:第一,可行性研究。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特别应对决策风险进行全面评价。提交议案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要对议案进行详实说明,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决策失误。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第二,征求各方意见。对专业性较强或对企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和职工群众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党组织参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应参与企业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第四,集体研究决策。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通过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应当履行以下程序:第一,确定人选。通过组织选拔、董事长(总经理)提名、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或其他方式确定人选。第二,组织考察。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征求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干部人选不得上会研究。第三,集体研究决定。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班子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第四,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任职回避、任前公示等各项人事工作制度。
  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四、正确处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要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一方面,既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又要防止出现名为集体决策、实则无人负责的现象;另一方面,既要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又要发挥主要负责人在决策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民主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不得独断专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总经理(总裁),必须带头遵守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议事的程序,进行正确集中,作出科学决断;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加强沟通,尊重和支持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
  (二)正确处理好党委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党委会、董事会要按照各自职能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不能以党政联席会代替董事会,也不能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党委会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就党委会决策事项和参与决策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集体负责;董事会以及经董事会授权的经理班子要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在决策中,既要保证企业党组织维护和支持董事会的决策权,又要保证党组织的意见在企业决策中得到尊重和体现。
  (三)正确处理好履行制度与提高效率的关系。企业各决策主体要在严格履行决策制度的基础上,优化决策程序,整合决策资源,把握决策时机,着力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确认。
  五、切实落实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主体地位
  (一)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各国有企业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尽快制定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细化决策内容,完善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企业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各企业制定的实施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查批准。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各国有企业要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契机,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切实加强董事会建设,健全完善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未能建立董事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的,要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确保总经理充分履行决策职能。要注意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探索完善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的方式和途径,切实发挥监事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决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科学合理界定各决策主体的职能定位、职责范围和管理边界,使党委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以及经董事会授权的经理班子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定位准确、职责清楚、边界清晰,相互之间有机统一、互为补充。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决策考核评价制度、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决策情况适当公开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决策主体议事范围、程序和形式,使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有章可循。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组织纳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使之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党组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政治核心作用。各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把党组织决策的内容具体化,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的程序。决策前,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应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党委会应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决策时,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使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各项决策顺利实施。如发现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可能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时,要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不断提高党组织参与决策的能力与水平,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工作规则和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关键在领导班子。各国有企业要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要把企业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力和执行力,同时,正确处理个人负责和集体负责的关系,加大决策失误追究力度,切实落实决策责任。
  (六)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等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能,强化对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对决策事项的实施进行督办,对执行不力、实施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改正。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精神,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监督检查,作出评估,并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时,应当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要注重整合企业内部监督资源,发挥企业各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着力构建纪委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职工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大监督格局。
  六、形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整体合力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总经理(总裁)是本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狠抓制度落实,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学习培训,使企业领导人员熟悉《意见》、纪检监察干部精通《意见》、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意见》。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要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努力形成社会关心、部门监督、企业重视的良好氛围。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根据国有企业现行组织体制和领导体制,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指导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机关应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认真落实对国有企业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对国有企业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进行严格审查,予以批准的,应当在批准后监督其实施。同时,在制定或审批国有企业章程时,应当根据本意见明确相关要求。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企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汇报,认真研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发挥监事会作为国资监管工作第一抓手的作用,完善监事会管理办法,继续落实监事会主席“一岗三责”的责任制度。要充分发挥综合考核的引导作用,把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依据。同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整合各部门的工作资源,形成整体合力。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各有关部门要把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督促检查的重点,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将重点放在制度是否建立、主体是否到位、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监督是否有力上,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定期落实。对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决策制度、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云南省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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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30亿元。自成立以来,集团聚焦“融资服务、产业投资、园区载体平台”三大主业,构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现代农业与冷链物流、大健康与医疗康养”四个产业体系,发挥国有资本在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责任企业”、“市级新时代‘五好’基层党组织”、“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市级群众满意单位”、“市级实绩考核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截止到2023年底资产总额达到396.21亿元,收入183.7亿元,分居市属国资委出资企业第5和第3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齐鲁财金集团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锚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经济培育”总任务,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等方面趟出了一条规范有序、特色鲜明的路子,搭建起多要素富集、多链条互补、多资源共享的发展平台。累计为近200家企业提供各类资金支持;主板上市公司控股1家、持股1家,投资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优选项目4个,省重点项目2个,参股央企、省国企项目5个。投资专精特新企业9家,高新技术企业16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切实发挥国有资本在“五个济南”、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   2、择优录用、服从调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从业,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及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符合有关任职回避制度。   5、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照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4日截止日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鲁财金集团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4日(星期四)24:00。   (二)报名方式:招聘岗位通过前程无忧网站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时需如实上传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尺寸25mm*35mm)、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能够提高个人竞聘优势的相关荣誉证书等。   (三)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凡笔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人员进面比例为1:3,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合并岗位录取或取消该岗位录取。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0%计入考试总成绩。最终录取按照及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注:经资格复审及专业能力水平审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具备面试资格。   (四)背景调查:为了确保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将对拟录取的应聘人员核实简历内容。其中包括:实名认证,教育背景查询,风险信息查询,及一段工作履历(应届生不含此项)。   (五)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济南市历城区、莱芜区。   (二)薪酬待遇:有竞争力的全面薪酬福利体系(五险两金、补充医疗等)。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公告仅通过济南市国资委网站、齐鲁财金投资集团网站及前程无忧网站发布,只接受通过前程无忧链接投递。投递链接:https://campus.51job.com/test/hyp/2024/03/22/qlcj07   (四)对本次招聘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532-58905174   (周一-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公告 2023年03月23日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30亿元。自成立以来,集团聚焦“融资服务、产业投资、园区载体平台”三大主业,构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现代农业与冷链物流、大健康与医疗康养”四个产业体系,发挥国有资本在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责任企业”、“市级新时代‘五好’基层党组织”、“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市级群众满意单位”、“市级实绩考核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截至2022年底,齐鲁财金集团资产总额达369亿元,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发展势头强劲,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为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   2、择优录用、服从调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从业,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及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符合有关任职回避制度。   5、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照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3月23日为截止日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鲁财金集团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能力测试、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星期四)24:00。   (二)报名方式:集团招聘岗位通过前程无忧网站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时需如实上传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尺寸25mm*35mm)、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能够提高个人竞聘优势的相关荣誉证书等。   (三)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和面试均设置及格分数线,凡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0%计入考试总成绩。最终录取按照及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注:经资格复审及专业能力水平审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具备面试资格。   (四)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地点:济南市历城区、莱芜区。   (二)薪酬待遇:有竞争力的全面薪酬福利体系。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公告仅通过济南市国资委网站、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前程无忧网站发布,只接受通过前程无忧链接投递。   投递链接:http://companyads.51job.com/companyads/2023/jn/qlcj/index.html   (四)对本次招聘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532-58905174   (周一-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2022年11月16日
  【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重工新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运维工作人员3名,派遣到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司简介                        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简称“中德热力公司”)于2018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主要经营集中供热高温水、蒸汽的经营;热力供应;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服务。中德热力公司供热项目以完善企业配套为前提,服务莱芜工业区及沿途工业用户用汽需求为条件,达到全面振兴莱芜工业经济为目的,是具有典型的政策性、公共性、公益性、基础性国有控股企业。   二、岗位职责   1、主要从事综合运维等相关工作。   2、三班运转工作制。   三、招聘计划   招聘一线运营员工3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责任心、正义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和调剂。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标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具有热动专业、工程建设专业、仪控电力专业技能或从事过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山东重工新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正顺路33号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21日8:30时 --2022年11月22日17:00时   (二)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报名登记表》(文末扫描二维码下载)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缴纳报名费70元,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需携带现金缴纳。   六、考试方式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由专家对应聘人员学历和工作履历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序,按此次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者进入复试。未入围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七、录取办法   1、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工资标准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将解除合同予以辞退;试用期合格的,实发工资3000元/月(不包含社保个人部分)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满后,结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进行测评和考核,合格者续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531-77931799   附件: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2年02月19日
  齐鲁财金集团为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30亿元。自成立以来,集团聚焦“融资服务、产业投资、园区载体平台”三大主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现代农业与冷链物流、大健康与医疗康养”四个产业体系,发挥国有资本在“五个济南”、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集团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责任企业”“市级新时代‘五好’基层党组织”“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市级群众满意单位”“市级实绩考核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截至2021年底,齐鲁财金集团资产总额达300亿元,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   为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   2、择优录用、服从调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从业,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及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符合有关任职回避制度。   5、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鲁财金集团招聘岗位计划表》《下属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6日。   (二)报名方式:集团招聘岗位通过前程无忧网站进行报名,下属公司招聘岗位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对本次招聘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逯秀丽   联系电话:0531-76026077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9日
微山莱荷智慧康养置业有限公司长期招聘公告 2021年11月08日
    微山莱荷智慧康养置业有限公司是由莱芜财金控股有限公司、山东世拓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名股东合资成立的,为国有参股公司,位于济宁市微山县,目前公司处于初期筹建期。为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报名、平等竞争。   2、择优录用、服从调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作风正,责任感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及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认可企业文化,有完成工作职责的能力,满足相关任职资格和学历要求,具体见附件1;   4、除特别注明的外,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以此类推,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5、全日制学历学位是指参加全国统一招考,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拟通过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相关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相应的个人补充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2240069358@qq.com(文档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2、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开始。   (3)报名流程: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工作经验及成绩的材料,扫描后统一打包发送至微山莱荷智慧康养置业有限公司邮箱2240069358@qq.com(文档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应聘人员应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履历评价   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面试。   4、面试   面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岗位增加笔试内容)由微山莱荷智慧康养置业有限公司组织: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谈吐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笔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面试、笔试(若需)分别80分以上合格,不足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高从高到低的排位形成拟聘用名单。   (5)为充分接受报名,第一次面试安排距离本报名信息公布至少5个工作日以上的时间。之后的面试根据用工进度进行,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参加面试。   5、资格审查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时所提报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6、体检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公司对拟聘用人员提供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公司可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符合条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7、考察   体检结束后,公司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考察,主要考察工作原单位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社会关系等方面,根据总成绩、社会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考察当天考生需出具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根据工作需要,对于部分重点岗位拟录用员工进行背景调查。   8、录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地点及待遇   1.工作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   2.薪酬待遇:有竞争力的全面薪酬体系。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薪酬待遇按照公司合同制员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各项福利。     五、其他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2、微山莱荷智慧康养置业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我们承诺为应聘人员保密。未聘用人员将择优纳入公司人才库,有合适岗位出现空缺时我们将随时联系。   6、对本次招聘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微山莱荷智慧康养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即日起开始接受简历投递,招聘信息长期有效,以项目建设进度及人员需求进度确定报名截止日期。   联系人:刘先生13306343768   附件:1.岗位需求计划表   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021年 11月 5 日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22日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正式挂牌,注册资本30亿元,为济南市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贯彻体现市委、市政府调控意图、业务特色鲜明的投融资主体。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按照“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要求,确定集团职能定位和战略布局:坚持市场化路子,立足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一是,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短板,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搭建融资平台;二是补全市产业发展新经济比重低,传统产业竞争力不强的短板,为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和传统产业升级开展投资业务,搭建投资平台;三是为产业落地和要素聚集做好载体建设,搭建载体和要素聚集创新发展平台。   四年来,集团党委聚焦“融资服务、产业投资、园区载体平台”三大主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现代农业与冷链物流、大健康与医疗康养”四个产业体系,积极推动集团由“公益性+功能型”向“功能型+市场型”国有企业转型。累计给予市内近百家企业各类资金支持逾200亿元,投资省重点建设项目2个、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5个,切实发挥国有资本在“五个济南”、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集团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责任企业”“市级新时代‘五好’基层党组织”“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市级群众满意单位”“市级实绩考核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   2、择优录用、服从调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鲁财金集团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从业,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及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符合有关任职回避制度;   5、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工作地点   济南市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市国资委、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等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齐鲁财金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相应的个人补充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qlcjjtrlzyb@163.com(文档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电子版以邮箱内显示的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需提交有效期以内的国家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履历评价。   (三)履历评价   通过面谈形式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水平,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后续测试环节。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将酌情调整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合格,不足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体检和聘用   1.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社会考察(主要对原工作单位表现情况、思想作风、社会关系等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对考察和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在社会考察、体检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根据总成绩、社会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有关待遇   1.拟录用人员与集团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2.工资待遇参考公司合同制员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各项福利。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对本次招聘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逯秀丽   联系电话:0531-76026077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2021年04月29日
  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简称中德热力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委托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本次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简称中德热力公司)于2018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主要经营集中供热高温水、蒸汽的经营;热力供应;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服务。中德热力公司供热项目以完善企业配套为前提,服务莱芜工业区及沿途工业用户用汽需求为条件,达到全面振兴莱芜工业经济为目的,是具有典型的政策性、公共性、公益性、基础性国有控股企业。   二、招聘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平等竞争。   2、择优聘用、服从调配。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运营部经理一名,年龄不超过50岁,要求具有10年及以上蒸汽压力管道运营经验,电厂热能动力、蒸汽供热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热力设备运行有准确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对从业人员运行作业有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证等相关专业证书,并持续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及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年龄标准: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均以2021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以此类推,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4、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途径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1、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下午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济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楼401(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98号,莱芜高新区新一中对面)。咨询电话:0531-77911699。   (4)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2份(官方网站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应聘者应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履历评价   招聘公司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谈吐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对象人数确定: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学历和工作履历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选取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应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将取消招聘岗位)。未入围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减员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个人承担。   (2)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公司决定是否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   体检结束后,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社会考察,主要考察原单位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社会关系等方面,根据总成绩、社会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据成绩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有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录取后工作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强、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1-77911699。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山东中德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29日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1年04月02日
  齐鲁财金集团为济南市市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30亿元。自成立以来,集团聚焦“融资服务、产业投资、园区载体平台”三大主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现代农业与冷链物流、大健康与医疗康养”四个产业体系,积极推动集团由“公益性+功能型”向“功能型+市场型”国有企业转型,发挥国有资本在“五个济南”、“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中的表率作用。集团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责任企业”“市级新时代‘五好’基层党组织”“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市级群众满意单位”“市级实绩考核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财务、1名审计、2名基金、1名计算机、1名法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   2、择优录用、服从调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齐鲁财金集团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从业,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及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全日制学历学位是指参加全国统一招考,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符合有关任职回避制度;   6、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工作地点   济南市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市国资委、猎聘网、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等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齐鲁财金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相应的个人补充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qlcjjtrlzyb@163.com(文档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电子版以邮箱内显示的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需提交有效期以内的国家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履历评价。   (三)履历评价   通过面谈形式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水平,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后续测试环节。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将酌情调整招聘计划。   (四)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即笔试,满分为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履历评价的考生,将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80分以上合格,不足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1.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社会考察(主要对原工作单位表现情况、思想作风、社会关系等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对考察和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在社会考察、体检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根据总成绩、社会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有关待遇   1.拟录用人员与集团或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2.工资待遇参考公司合同制员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各项福利。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对本次招聘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逯秀丽   联系电话:0531-76026077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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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4 11: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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